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 学院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行为准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19日点击量: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学生行为准则

    一、热爱祖国,服务人民。

    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二、志存高远,坚定信念。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三、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五、诚实守信,严于律己。

    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

    六、明礼修身,团结友爱。

    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七、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本文摘自《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

    上一条: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守则 下一条: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处理的暂行规定